轉發(fā)《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
區(qū)民政局:
根據(jù)江門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江財社〔2020〕214號),現(xiàn)按規(guī)定下達中央財政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188萬元。請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顚S?。
請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2021年主要工作方向完善績效目標,并于5個工作日內將績效目標報送我局,以便做好資金的下達及撥付工作。
附件:《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江財社〔2020〕214號)
江門市蓬江區(qū)財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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