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環(huán)市街道辦事處蓬江區(qū)(南片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項目論證公示
信息來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 發(fā)布機構: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發(fā)布日期:2017-11-13 16:40:50
采購編號:JMPJ-2017-640 采購品目:水污染治理服務 預算金額: 2,851,066,900.00 元
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杜昭暉 項目經(jīng)辦人:鄭懷通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環(huán)市街道辦事處的委托,準備就蓬江區(qū)(南片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項目進行社會資本采購。該項目于2017年11月10日進行了論證,現(xiàn)就論證結果公示如下:
一、項目論證會信息:
采購人名稱: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環(huán)市街道辦事處
采購項目名稱:蓬江區(qū)(南片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項目
采購編號:JMPJ-2017-640(項目編號:GXTC-1728122)
采購預算:285106.69萬元
論證小組成員:陳一統(tǒng)、許子威、林世科(采購人代表)
論證時間:2017年11月10日14:30(北京時間)
論證地點: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門市堤西路88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二、論證過程與結果:
在論證過程中,論證小組成員分別獨立審查招標文件,認真、詳細地閱讀了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范本、投標文件格式等進行審查,并就招標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并簽署《論證專家意見表》。
論證小組一致認為本項目招標文件內(nèi)容與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相適應,不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況,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
三、根據(jù)論證小組對招標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作相應修改后進行公示(詳見公示附件),本項目論證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6日三個工作日。社會資本方對上述內(nèi)容存在異議或需要提供建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內(nèi)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傳真、電郵形式無效)向我單位反映提出。
四、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環(huán)市街道辦事處
采購人地址: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qū)建設路57號
聯(lián) 系 人:宋小姐
電 話:0750—8234831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執(zhí)行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樓903室
聯(lián) 系 人:鄭先生、陳先生
電 話:020-83180883
郵 箱:1147190483@qq.com
附件:蓬江區(qū)(南片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項目招標文件(論證稿)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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