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旅行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550號)及《旅游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令第32號)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19年第四季度旅游投訴信息公示如下: |
序號 | 投訴時間 | 被投訴旅游企業(yè)名稱 | 許可證編號(等級) | 投訴問題摘要 |
1 | 10月11日 | 江門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L-GD-CJ00125 | 地接導(dǎo)游擅自遺漏旅游景點 |
2 | 10月14日 | 江門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GD-CJ00125 | 地接導(dǎo)游擅自遺漏旅游景點 |
3 | 10月18日 | 江門市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 L-GD-CJ00122 | 因臺風(fēng)縮短了一天旅游行程,旅行社退費不合理 |
4 | 12月2日 | 江門市交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L-GD-CJ00305 | 代辦簽證,拒簽后,旅行社不退代簽費不合理 |
5 | 12月3日 | 江門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L-GD-CJ00125 | 乘坐火車出游,選擇坐下臥輔的價格比坐上臥輔的價格相差太大,不合理 |
6 | 12月9日 | 江門市大方旅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逸豪營業(yè)部 | L-GD-CJ00121 | 大方旅游微信公眾號購買白云機場大巴車票,捆綁購買保險不合理 |
7 | 12月18日 | 江門市大方旅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江華路營業(yè)部 | L-GD-CJ00121 | 旅行社沒有做好提醒義務(wù),造成錯過購買團體機票后,需要游客自己補散客機票差價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