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qū)社會組織2021年度工作報告第三方監(jiān)測評價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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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轉變監(jiān)管方式,強化誠信自律與信用管理,擴大社會監(jiān)督,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2021年度工作報告第三方監(jiān)測評價服務項目,具體采購信息如下。
一、接受投標時間、地點和投標截止時間
接受投標文件時間: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接受投標文件地點:江門市蓬江區(qū)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江門市蓬江區(qū)建業(yè)街100號)
接受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12:00時止
二、聯系方式
采購人:江門市蓬江區(qū)民政局
聯系人:黃小姐
咨詢電話:0750-8223923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是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年檢合格或年報通過(2021年1月1日后登記注冊社會組織不受此限制)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社會組織,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二)具有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經驗;
(三)熟悉和了解各類社會組織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工作;
(四)擁有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組織管理政策與知識、方法與技能,愿意積極投身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的專業(yè)團隊,具備社區(qū)、社工、社會組織相關項目專業(yè)服務經驗,專職工作人員人數不低于4人,要求社會組織須安排不少于2名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項目開展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忠于職守,無不良行為記錄、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有規(guī)范的治理結構、清晰的財務制度、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和良好的社會公信力;
(七)投標單位近三年內沒有因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
(八)投標人需要提供《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九)其他投標人認為有必要的投標材料。
四、服務內容和要求
負責對2021年12月31日前經登記成立的蓬江區(qū)社會組織2021年度工作報告的咨詢、指導服務和監(jiān)測評價工作。
(一)服務內容
1、聯系動員。通過網絡、媒體和舉辦咨詢活動等形式,加大年度報告制度的宣傳力度;以投遞信件、公告、短信、電話通知等方式,聯系社會組織開展年度報告工作;
2、培訓指引。對全區(qū)性社會組織開展年度報告培訓、現場咨詢講座、電話服務專線等方式,完成為社會組織提供填報指引、操作指南等咨詢工作;
3、形式審查。對提交的年度報告須10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
4、跟蹤督促。對未參與年度報告或未通過形式審查的社會組織做好跟蹤督促統(tǒng)計工作,了解未完成年度報告原因,及時形成電話記錄等材料;
5、對蓬江區(qū)2021年度社會組織年報監(jiān)測評價的項目、內容、數據與相應法規(guī)、政策、法人治理規(guī)劃、章程以及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規(guī)范要求進行逐項的比對、核算、校驗、實行精細化審核,提供單個社會組織年度報告的監(jiān)測評價和同類型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綜合監(jiān)測評價報告。
6、對全區(qū)社會組織單個年度報告的監(jiān)測評價,提出重點培育和重點監(jiān)管名單建議,原則上自登記管理機關公開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形成監(jiān)測評價書面報告。
(二)服務要求
1、加強管理能力。成交供應商除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相對穩(wěn)定的專業(yè)評價隊伍,管理規(guī)范,社會信譽良好,相應健全的管理制度外,還要研究依照監(jiān)督評價標準和程序,按照要求認真做好全區(qū)社會組織年報監(jiān)測評價工作。
2、明確工作紀律。成交供應商要客觀公正開展監(jiān)督評價工作,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要教育引導評估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3、保持中立性。成交供應商在監(jiān)測評價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被利益相關方左右,保持中立性的評價,并接受社會組織和社會的監(jiān)督。
4、評估人員要求。要求成交供應商固定人員上崗,并提供上崗人員清單、簡歷和個人簽字,保證實地開展監(jiān)測評價工作人員與報備給采購人的人員一致;上崗前必須參加購買方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具有相應的業(yè)務能力,非經采購人書面同意,第三方承接機構不得更換上崗人員。
5、成交供應商應熟悉和了解各類社會組織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工作,對項目的組織和協(xié)調能力強。
五、合同履行地點和方式
(一)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為江門市蓬江區(qū)。
(二)合同履行方式
自雙方合同生效,成交供應商收到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有退回補正的,以退回補正提交成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形成監(jiān)測評價書面報告。(因社會組織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的,另行協(xié)商處理)。
六、采購預算和報價要求
(一)采購預算
本次項目采購金額預算最高上限為人民幣75640元(大寫:柒萬伍仟陸佰肆拾元整)。具體以單個社會組織2021年度報告的監(jiān)測評價為單價金額計量,以實際完成監(jiān)測評價數量且通過采購方驗收并滿足約定核差率的總量進行合同金額結算(即符合約定的實際監(jiān)測評價數量*單個服務金額)。
(二)報價要求
1、供應商應提供《投標報價明細表》,報出投標總價和分項價格。分項報價須包含社會組織單個服務最高采購限價,具體如下:
社會團體年度監(jiān)測評價 元/個(大寫: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度監(jiān)測評價 元/個(大寫: ),未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社會團體年度監(jiān)測評價 元/個(大寫: ),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社會團體年度監(jiān)測評價 元/個(大寫: )。
2、投標文件的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對不同文字文本比選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投標報價若超過75640元的,將被視為無效投標。報價方式為整體項目包干價。報價中必須包含項目全額含稅發(fā)票、相關工作人員費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應預見和不可預見費用等完成合同規(guī)定責任和義務、達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費用及企業(yè)利潤,并應包含應由中標服務供應商繳納的相關采購招標服務費。投標人必須自行考慮本項目在實施期間的一切可能產生的費用。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采購人將不再另行支付與本項目相關的任何費用。
七、驗收標準
按照采購人實質要求,監(jiān)測結果經核實后差錯率不超過6%;單個監(jiān)測評價報告、整體監(jiān)測評價報告、分類型監(jiān)測評價報告、同一業(yè)務主管單位的監(jiān)測評價報告、重點培育名單和重點監(jiān)管名單的建議,滿足采購人實質要求。
八、違約責任
成交供應商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雙方約定的,采購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九、投標文件要求
投標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標人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相關證照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列明委托事項、委托期限、被授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提供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項目方案;
(四)項目報價單(須含投標總價和分項價格);
(五)投標人相關領域或項目經驗證明材料(如有);
(六)投標人的投標履約承諾函;
(七)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投標文件一式兩份(正、副本各一份),裝訂成冊并密封,整套材料需加蓋騎縫章,材料(二)、(四)、(六)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上述材料如有虛假或不符合要求的,視為無效報名。
3、投標文件應密封后加蓋供應商公章遞交。
十、解決爭議方式
政府采購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相抵觸。
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應在合同簽訂地(江門市蓬江區(qū)建業(yè)街100號)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附件:投標履約承諾函
江門市蓬江區(qū)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投標及履約承諾函
致:江門市蓬江區(qū)民政局
我單位承諾:
1.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具備項目所必需的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對本招標項目所提供的服務未侵犯知識產權。
5.參與該項目投標,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投標做到誠實,不造假,不圍標、串標、陪標。如違反上述要求,其投標將作廢,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并在網上曝光,同時將被提請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一定年限內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或其他處罰。
6.如果中標,做到守信,不偷工減料,依照本項目招標文件需求內容、簽署的采購合同及在投標中所作的一切承諾履約。項目驗收達到全部指標合格,力爭優(yōu)良。
7.我單位承諾不非法轉包或分包。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承諾投標人自愿無條件立即退還已收款項,并承擔由此給采購人造成的全部損失等法律責任。
承諾投標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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